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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經為了寫一個專題,採訪過許多台北街頭的「路人甲」。這些路人甲大多是在街頭販售報紙、零食,或是賣藝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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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經為了寫一個專題,採訪過許多台北街頭的「路人甲」。這些路人甲大多是在街頭販售報紙、零食,或是賣藝的長輩,其中有兩位我特別印象深刻。

一位是當時八十歲在北車地下街賣報的張婆婆,另一位是在忠孝西路騎樓下拉著二胡、唱著小調六十多歲的麗美阿姨。

賣報的張婆婆一口寧波外省腔,講話時喜歡揮動著手;年輕時她跟著老公隻身來台灣,全職當個家庭主婦;原本生活挺幸福的,但在她三十歲時老公先走了,孝順的兒子在她五十歲的時候因病過世。

從來沒有工作過的婆婆,為了謀生,開始學著賣報。

每天搭著公車去批報紙,用推車拖到228公園(新公園)賣報;婆婆說,那時候賣報的生意不錯;但公園裡賣報的人不少,大家都在搶地盤,年紀大的婆婆被其他人趕了出來,只好跑來車站賣報。

當時一份蘋果日報成本十二塊、她賣十五塊錢,就這樣兩塊、三塊錢的賺,每天大概能賺三、四百塊。

婆婆的眼睛不好,看不清楚路過行人們的樣子,但她總是笑咪咪的對每個人問著:「要不要買份報紙呀?」

我說:婆婆妳好辛苦。

她說:
這是命啊!在這賣報、看看路人,生活至少不會覺得太無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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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騎樓拉二胡的麗美阿姨有點神祕,我去找她聊了三次,她才稍微卸下心防和我說她的故事。

當時阿姨快七十歲了,依稀還是看得出年輕時的風韻;麗美國小畢業就跟著歌仔戲團學唱戲,那個時期是劇團的全盛時期,每天有跑不完的場子。

她長得漂亮,被安排演小旦的角色,身邊有很多想追求她的男人(講到這,麗美有點小驕傲);後來她選了一個做生意的中年男人結婚,以為可以當個幸福、平凡的主婦。

婚後,老公和朋友做生意把她賺的錢賠光了,還開始酗酒家暴;她和老公離婚後,又重回歌仔戲團。

此一時、彼一時。這時期已經很少有活動會請歌仔戲團演出,團裡的夥伴一個一個離開。有點年紀的她,只會拉二胡、唱歌仔戲,哪也去不成,一直撐到團長宣布解散的那天。

離開劇團後,麗美阿姨試著再找其他工作,但沒有人要用年紀大、身體差、又只會唱戲的老人;於是她開始拿著二胡在騎樓下唱著以前學的小調,靠路人打賞過日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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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聽了她們的故事,只覺得世事無常;青春正好的時候,一定沒想過命運會和她們開玩笑,走鐘成另一種人生。

老一輩的人常說「遇人不淑、所託非人」,似乎是覺得人都得「依附」另一個人才叫「完整」。

但如果真的把自己全都寄託在另一個人身上,很可能也會失去承受風險的能力,這並不一定是好事啊。

「隨遇而安是消極的認命,用心經營是積極的改運。」如果對自己的未來無感,是一件可怕的事。

不管此刻你過得多幸福、活得多開心,都要擁有扛得起自己人生的能力、練就求生的本事,才能確保一輩子的好命。

#後記

這已經是十年前的事了,
這幾年,
我曾經幾次路過她們常待的地方,
但已經找不到人;
不管張婆婆和麗美現在在哪,
都祝福她們不要再過辛苦的日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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